我要投稿   新闻热线:021-60850333
交友需谨慎 警惕网络上各类情人

2017-5-15 14:03:13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吕史 选稿:付杨

  东方网通讯员吕史5月15日报道,前不久,家住上海秦阿姨的老公老王被邻居催债,说秦阿姨向他借了两万块钱,陆陆续续,老王又接到很多朋友的电话,这才发现老伴秦阿姨在外面借了不少钱。随即,老王找秦阿姨质问,秦阿姨最终说了实话:在外面一共借了40多万,全都给了自己在网上认识的一个男人。

  一年前,秦阿姨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人一聊如故。网友今年56岁,在广州开了家贸易公司,做得还不错。通过聊天,秦阿姨发现和这个老周有很多共同语言,对方也告诉她,他什么也不缺,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和自己老婆感情不好,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很孤独。于是,一个需要激情,一个需要真爱,两人产生了感情。

  在一次的聊天中,老周和秦阿姨说,他突然发现自己还认识秦阿姨的女婿樊刚,觉得两人冥冥之中真的很有缘分。为了进一步表示自己的真心,老周主动提出要回家和老婆离婚,秦阿姨很感动,对老周深信不疑。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老周说离婚有点麻烦,老婆知道自己外面有人了,向法院起诉把自己的资产冻结。现在要和老婆打官司,需要一万块律师费,但是钱在公司账户上,拿不出来。秦阿姨立刻回家拿了钱要给老周,当问及如何给老周这笔钱时,老周说,让秦阿姨把钱打给女婿樊刚,老周再让员工和樊刚拿。

  为了让老周尽快离婚,秦阿姨在半年的时间里,给老周汇了将近40万,这些钱除了自己多年存的私房钱外,都是秦阿姨和别人借的钱。

  没过多久,老周说终于和老婆离了婚,但是想把公司留下来,需要将公司股份折合成钱,还差20多万。秦阿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趁老王不在家的时候,将家里存折的20多万也给了老周。

  事发两天后,逃往外地朋友家的樊刚被警方抓捕,樊刚这才对此事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是先感情投资,骗取丈母娘的信任,接着一次一次以各种借口骗取丈母娘的钱,短短9个月的时间骗取了60多万。

  目前樊刚已经被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此案,记着采访了上海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洁蕙,她认为,毫无疑问,女婿已然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是,本案的关键点是:女婿诈骗丈母娘,能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处理?这一条规定是指: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如果诈骗秦阿姨的是她的儿子,那么毫无疑问,可以按照这个司法解释,不按犯罪处理。可是,本案中女婿是不是近亲属?可不可以适用此条规定呢?

上一篇稿件

交友需谨慎 警惕网络上各类情人

2017年5月15日 14:03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通讯员吕史5月15日报道,前不久,家住上海秦阿姨的老公老王被邻居催债,说秦阿姨向他借了两万块钱,陆陆续续,老王又接到很多朋友的电话,这才发现老伴秦阿姨在外面借了不少钱。随即,老王找秦阿姨质问,秦阿姨最终说了实话:在外面一共借了40多万,全都给了自己在网上认识的一个男人。

  一年前,秦阿姨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两人一聊如故。网友今年56岁,在广州开了家贸易公司,做得还不错。通过聊天,秦阿姨发现和这个老周有很多共同语言,对方也告诉她,他什么也不缺,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和自己老婆感情不好,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很孤独。于是,一个需要激情,一个需要真爱,两人产生了感情。

  在一次的聊天中,老周和秦阿姨说,他突然发现自己还认识秦阿姨的女婿樊刚,觉得两人冥冥之中真的很有缘分。为了进一步表示自己的真心,老周主动提出要回家和老婆离婚,秦阿姨很感动,对老周深信不疑。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老周说离婚有点麻烦,老婆知道自己外面有人了,向法院起诉把自己的资产冻结。现在要和老婆打官司,需要一万块律师费,但是钱在公司账户上,拿不出来。秦阿姨立刻回家拿了钱要给老周,当问及如何给老周这笔钱时,老周说,让秦阿姨把钱打给女婿樊刚,老周再让员工和樊刚拿。

  为了让老周尽快离婚,秦阿姨在半年的时间里,给老周汇了将近40万,这些钱除了自己多年存的私房钱外,都是秦阿姨和别人借的钱。

  没过多久,老周说终于和老婆离了婚,但是想把公司留下来,需要将公司股份折合成钱,还差20多万。秦阿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趁老王不在家的时候,将家里存折的20多万也给了老周。

  事发两天后,逃往外地朋友家的樊刚被警方抓捕,樊刚这才对此事供认不讳。他说,自己是先感情投资,骗取丈母娘的信任,接着一次一次以各种借口骗取丈母娘的钱,短短9个月的时间骗取了60多万。

  目前樊刚已经被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此案,记着采访了上海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洁蕙,她认为,毫无疑问,女婿已然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是,本案的关键点是:女婿诈骗丈母娘,能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处理?这一条规定是指: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如果诈骗秦阿姨的是她的儿子,那么毫无疑问,可以按照这个司法解释,不按犯罪处理。可是,本案中女婿是不是近亲属?可不可以适用此条规定呢?